评标结果公示
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道路排水工程(龙嘴河游览道-纬五路)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道路排水工程(龙嘴河游览道-纬五路)项目工程于2024年09月25日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有限公司(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天仙大道中26号
联系人:杨航
电话(传真):******
******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8号君佳陆羽华府二期8#楼4楼
联系人:何卓桓
电话(传真):******
******办公室
地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东10号
联系科室:监督检查科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公示附件下载: 公示附件.pdf
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道路排水工程(龙嘴河游览道-纬五路)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道路排水工程(龙嘴河游览道-纬五路)项目工程于2024年09月25日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有限公司(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道路排水工程(龙嘴河游览道-纬五路) | |||||||
工程编号 | ******24-qt1821-a1000 | 工程标段 | /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3 | ******.23 | ******.71 |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天) | 180 | 180 | 180 | ||||
拦标价(元) | ******.0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d******2 | d******0 | d******9 | ||||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720 | (鄂)jz安许证字[2011]006449 | (鄂)jz安许证字[2020]045823 | ||||
拟派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姓名 | 李文伟 | 王佳豪 | 袁超钰 | |||
执业资格名称 (如有)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如有) | 鄂******1812 | 鄂******8150 | 鄂******8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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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 / | / | / | ||||
其他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天仙大道中26号
联系人:杨航
电话(传真):******
******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8号君佳陆羽华府二期8#楼4楼
联系人:何卓桓
电话(传真):******
******办公室
地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东10号
联系科室:监督检查科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公示附件下载: 公示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