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乡龚家桥村二组环境整治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兴山县高桥乡
生成日期:2024-11-20 10:17: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6\/2024-00055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其他
高桥乡龚家桥村二组环境整治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BSZB-2024-011
2.项目名称:高桥乡龚家桥村二组环境整治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99677.08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99677.08元。
6.采购内容:高桥乡龚家桥村二组环境整治及公共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根据《兴山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7)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30分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兴山县高阳大道27-4号中石化大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三组1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高阳大道27-4号中石化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