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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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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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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304-00037-001-001

二、合同名称: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304-00037

四、项目名称: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本级

  址: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路5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鞍山市铁东区荣誉街17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鞍山市立山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5、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6、中标人需为所配送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单位人员食物中毒,中标人承担全部后果。7、在履行合同中遇有特殊情况,如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某些食材需要,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采购人也可自行采购。★注: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所有配送食材均须具备食品可追溯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75,160.00元

合同金额:875,16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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