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碎石市场行情变化,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碎石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保证物资供应顺畅,现拟征集碎石框架协议供应商(除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地区)进行2025年度框架协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范围
碎石生产线位于湖北省及周边(不含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地区),已签订一期水泥砼碎石、基层碎石、中下面层碎石、上面层碎石框架协议供应商。其他意向供应商请通过《远大公司2025年度碎石材料供应商框架协议征集公告》******/news/2888.html参与报名。
2.报价注意事项
2.1成本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加工、上车、利润及其他税费等与完成合格成品材料供应运输前相关的全部成本变化。
2.2框架协议有效期:报价经公司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报价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唯一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二次报价。
2.3结算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按月支付80%的中间计量款,剩余20%在办理完最终结算三个月后支付。
2.4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工具付款等。协议结算款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方式进行支付,贴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5履约担保:签订框架协议不单独缴************银行保函为3%含税签约合同价,现金为1%含税签约合同价。
2.6其他对碎石报价有影响的因素。
3.采购人采购计划告知
3.1本次2025年度报价经公司审议通过后,直接纳入远大公司2025年度碎石框架协议供应商管理。
3.2采购人根据供应商2025年度报价结果,保留对已签订碎石供应合同中的暂定数量、不含税出厂单价、供应顺序进行调整的权利,同时可结合在建项目碎石材料需求,适时启动采购程序。
3.3本次征集仅为确定2025年度集采项目碎石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名单(第一阶段),采购人后续将根据各建设项目需求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询比(组价)采购(第二阶段),按“材料出厂价+材料运输价”综合组价后,材料到位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3.4计划采购需求:
3.5质量指标
(1)一期碎石质量指标:
(2)基层碎石质量指标:
(3)中下面层碎石质量标准:
(4)上面层碎石(玄武岩、辉绿岩等)质量标准:
4.资格要求
4.1 本次报价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4.1.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4.1.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1.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在采购人公司范围内已签订的分包合同履行完成后有故意拖延结算;
(6)有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建设工程合同诉讼仲裁等纠纷。
5.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23时59分,将盖章后的申请单位洽谈报名登记表及公司营业执照、******,领取洽谈文件;亦可持申请单位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报名,领取洽谈文件。
若已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未在本公告期限内报名参与报价,则在其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原框架协议价格参与各建设项目碎石材料询比(组价)采购,框架协议到期后自动取消参与询比(组价)资格。
6.洽谈地点及时间
洽谈时间: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如未在规定洽谈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就供应商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及试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框架协议入围资格。
7.注意事项
7.1按照洽谈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文件,资质文件纸质版采用活页形式,每页加盖公司公章,现场洽谈时必须携带资质文件及公章(洽谈文件在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7.2申请单位洽谈代表应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携带本人基本信息(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授权委托书;同一供应商仅限法人或一个授权委托人参与征集报名,如同一供应商出现多个授权委托人报名,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洽谈资格,如多名申请单位同时授权同一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或洽谈,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洽谈资格。
7.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谈判预备会,申请单位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申请单位如需自行踏勘现场的,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单位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7.4如采购人不认可洽谈报价,可再次组织本次洽谈的全部报名供应商进行洽谈报价,以采购人最终认可的洽谈报价签订框架协议,作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唯一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步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