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余彦飞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邾城街余姚村新城华府一期A5号楼/单元1-3层(1)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文思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邾城街章林路153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新洲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1 栋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洲区分中心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1 栋(政务服务大厅)2 楼 |
备注 |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75万元,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标准的68.00%计取;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75万元,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标准的68.00%计取;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2.65万元,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标准的69.60%计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