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需进行维修改造,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G-ZXYY竞字【2024】006号
2、项目名称:******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29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团结路26号,主要建设内容是楼顶******消防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5)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 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但在响应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即上述每个岗位都应写明具体人员姓名),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在采购阶段,供应商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第①条要求的证书复印件的,可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人员承诺书》。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提供《人员承诺书》)
- 供应商业绩要求:
******消防安装工程类似业绩近三年内至少1个(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4年 5 月 11 日至2024年 5 月 17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医院集采办。
- ******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1 日09时30分(注:09时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 地点:******医院集采办。
五、开启
- 时间:2024年 5 月 21 日09时30分。
- 地点:******医院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发布媒体:******医院官网。
-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磋商资料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联系集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