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当两次公告均只有1家或者2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发布补遗文件,对转为询比采购的程序作出调整:
1、本项目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
2、评审小组按照询比采购方式由3人组成,由采购主体单位和外部商务、技术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主体单位代表2人,外部商务/技术专家1人;
4、转为询比采购方式后按以下两种情况评审:
(1)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两家的,按照原招标文件的评审方法进行打分,最终产生中标候选人;
(2)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仅为一家的,不进行打分,投标人须进行二次报价并确定中标候选人。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为招标人所接收的报价,否则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