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兰冰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夹套河路22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徐羽冲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街道明泽丰华苑6-2-1号商铺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洪山区市政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群光南路珞喻村14-1号303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武汉市民之家 |
备注 | 履约期限:30 日历天,具体以甲方的实际要求为准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下浮31.5%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下浮30.2%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下浮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