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朱琳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8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杜威、张帆、代晓艳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备注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433.733452万元(设计费报价5.35万元,工程费报价428.383452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453.5795万元(设计费报价5.88万元,工程费报价447.6995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456.7196万元(设计费报价5.8614万元,工程费报价450.858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