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4〕159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7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良种繁育、农村安全饮水)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74号)文件要求,枝江市组织开展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
2024年共有24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我市24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贷款贴息要求,贷款贴息金额为1438.6439万元,其中17家省级龙头企业778万元,112家农民合作社390.15万元,105家家庭农场220.92万元,14家规模猪场49.5739万元。现将具体补助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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