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文锐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网安大道88号共享中心一期网安软件园4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I | 联系人 | 陈治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401室 |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口二路10号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4 | 地址 | 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