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郭春城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黄陂区西寺大道178号三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祥柏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164号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东西湖区凌云路码头谭综合楼四层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