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轨道交通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项目(二次)进行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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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武汉轨道交通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项目(二次)
一、项目概况
2025年武汉轨道交通线网(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11号线、16号线、阳逻线)、2026年武汉轨道交通线网(2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11号线、16号线、19号线、阳逻线)、2027年武汉轨道交通线网(2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11号线、16号线、阳逻线)气体灭火系统IG541、氮气瓶及七氟丙烷(含附件)的拆卸、运输、检验、充装、报废钢瓶的更换及对原系统恢复。
二、标段划分
本次询比共分为1个标段
三、服务期
3年
四、资金来源
自筹
五、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选单位须具备气瓶检测及气体充装对应的资质:
(1)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相关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须包含“RD6 定期检验:气瓶”或“PD1、PD2”);
(2)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相关规定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且获准充装介质包含下列条件:
1)氮气或包含氮气的混合气体;
2)七氟丙烷或包含七氟丙烷的混合气体;
3)IG541。
4.参选单位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气瓶检测和充装业绩;
5.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如同时参加参选,按成功递交报名资料的先后顺序为准);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参选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询比;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参选单位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在满足本项目的资质条件下,最多允许三家不同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均应具备钢瓶拆装施工、钢瓶检测、钢瓶充装中至少一项资质;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允许和自己加入的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再次单独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5)联合体各方只允许参加一个联合体。
六、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按询比公告“参选单位资格要求”的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供询比代理查验: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定);
2.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若为联合体参选,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3.参选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
5.参选单位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6.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的承诺(格式自拟);
7.参选单位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网上查询记录截图;
8.若为联合体参选,则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对比通过后,参选单位应递交一套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并在询比代理处办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登记手续。
七、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及审查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
九、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系人:王蓓 齐家成 董钰
电话:027-****** 027-****** 027-****** ******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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