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绩规[2017]3号)《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武财行资[2013]648号)等相关规定,我站拟将一批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请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声明、委托授权书、保密承诺书,于2024年10月25日12:00前到武汉市救助管理站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实地察看,并领取询价资料。10月29日报价,报价高者中标。
联系人:冯明楠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长江新区谌家矶街平安铺路11号
武汉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请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声明、委托授权书、保密承诺书,于2024年10月25日12:00前到武汉市救助管理站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实地察看,并领取询价资料。10月29日报价,报价高者中标。
联系人:冯明楠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长江新区谌家矶街平安铺路11号
武汉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