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85号)转发给你市(县),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85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85号)转发给你市(县),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85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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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项目(黄冈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