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曹恒铭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昌区欢乐大道77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韩小玲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7号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
备注 | ******有限公司报价为《工程勘************有限公司报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报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取费标准的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