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丰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前川街百泰路67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叶凤珍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387号黄陂广场二期7栋11单元4层1室 |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黄陂区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胡小京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街道百锦街230号 |
备注 |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8%; 建安工程报价:按武汉市黄陂区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金额的97%。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按武汉市黄陂区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金额的95.58%; 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7.18%。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用投标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8.25%;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按武汉市黄陂区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金额的97.75%。 |